2026-05-10
复活期第六主日(甲)
若14:15-21
耶稣对门徒说:“如果你们爱我,就要遵守我的命令;我也要求父,他必会赐给你们另一位护慰者,使他永远与你们同在:他是世界所不能领受的真理之神,因为世界看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为他与你们同在,并在你们内。”“我必不留下你们为孤儿;我要回到你们这里来。不久以后,世界就再看不见我,你们却要看见我,因为我生活,你们也要生活。到那一天,你们便知道我在我父内,你们在我内,我也在你们内。接受我的命令而遵守的,便是爱我的人;谁爱我,我父也必爱他,我也要爱他,并将我自己显示给他。”
《二十一世纪热罗尼莫圣经诠释》就今天及接下来的福音指出:
此处主题重新回到耶稣赐给门徒的诫命上。若他们遵守他的诫命,耶稣就要向父祈求,父便会赐给他们“另一位”护慰者,使他永远与他们同在。这是五段论及这位“另一位护慰者”的经文中的第一段(14:16–17、26;15:26;16:7–11、12–15)。这是一个崭新而重要的称号,值得特别加以注意。
“护慰者”一词本身意指“辩护者”,在法律语境中常用来指为被告辩护的人。在本节中,圣神被称为“另一位”辩护者。然而,直到此处,在福音中尚未提及任何护慰者。不过,在《若望一书》2:1 中,耶稣被称为在父面前的护慰者。由此可见,在福音书中把圣神称为“另一位”护慰者之前,若望团体早已认识到耶稣本身就是一位护慰者。
其次,这是圣神首次被明确地以人格性的方式来描述。在整个犹太圣经传统中,天主的神多被描绘为一种力量,而非一个位格。即便在福音书较早的部分中,圣神(pneuma)也是以这种方式呈现的。然而,在护慰者的相关段落中,圣神却被清楚地描绘为一个位格。这一点遂成为新约理解圣神的一个核心层面——即圣神作为父、子、圣神三位一体中的一位。
第三,在这些段落中,我们得到了关于护慰者职能清晰而详尽的描述。其中最重要的是圣神—护慰者与耶稣之间的关系。这在 16:12–15 中得到了最充分的阐述:经文指出,圣神并不凭自己说话,而是听见什么就说什么;并且,圣神要光荣耶稣,因为他要把耶稣的信息传达给门徒。
第四,所有有关护慰者的段落都置于一种末世论的世界观之中,而非传统犹太圣经的世界观。护慰者被称为“真理之神”(14:17;15:26;16:12)。这是一种二元对立中的一方(另一方是“欺骗之神”),这一对立在《若望一书》4:1–6,尤其是 4:6 中有清楚的描述。
在这一段最早的护慰者经文(16–17 节)中,我们听到护慰者将与门徒同在,但世界却无法看见或接纳他。
此后,主题略有转移,耶稣向门徒保证:他不会把他们留下成为孤儿;不久之后,他将来到他们那里,而世界却不会看见他。这里,耶稣所说的是他在复活中的再来,而不是末世终结时的再来(那时他会把他们带到父的家中)。他向门徒保证:他将活着,门徒也将活着;并且,他们将知道耶稣在父内,门徒在耶稣内,而耶稣也在他们内。
在第 21 节中,耶稣再次回到诫命的主题,宣告:那遵守他诫命的人,才是真正爱耶稣的人。这样的人将被父所爱,“我也要爱他,并把我自己显示给他。” 遵守耶稣赐给门徒的诫命,是真正爱耶稣的标志,也将使父爱他们;此外,耶稣也要爱那位门徒。就字面而言,这句话似乎适用于所有门徒,而在某种意义上也确实如此;但在若望传统的脉络中,这句话获得了一种特殊的意义。有一位门徒以卓越的程度遵守诫命,并以卓绝的方式爱耶稣,耶稣也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向他显示了自己。他正是在《若望一书》所反映的危机时期捍卫传统、并阐明福音真实意义的那一位;也是最充分遵守赐给团体的两条特殊诫命的人(参见 10:17–18 注释之后关于诫命的讨论)。这位门徒,就是耶稣所爱的那位门徒。
今天主前福音默想,圣神领我喜乐的听见:“那遵守他诫命的人,才是真正爱耶稣的人。这样的人将被父所爱,主也要爱他,并把祂自己显示给他。“我在世的生活有主的指引,有方向,有毅力。”
默观默想今天的福音,你看见什么?
+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