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八周 星期六
路12:8-12
主,默想今天的福音,聖史路加領我站在你前,聆聽你慈愛的教導宗徒如
何宣揚天國。你說,他們要告訴世人:凡在人前承認你的,你將來也要在天主
的使者前承認他;凡出言干犯你的,尚可獲得赦免;但褻瀆聖神的人,决不能
獲得赦免。你也事先告訴宗徒,當他們因宣揚天國而遭逮捕或審訊時,他們不
須思慮該如何爲自己申辯,或該說什麽;因爲到時聖神必要教導他們、他們應
說的話。
主,在一遍又一遍的細讀這篇福音幷背下關鍵詞句後,我靜心進入默觀。
我看見你在世時,人若出言干犯你,你會指正他們;可是在你復活與升天後,
當你由天父爲世人派遣聖神,人褻瀆聖神時,他褻瀆的不就是你,他還褻瀆天
父;因爲聖神是你和天父的神;人褻瀆聖神,人拒絕的是你和天父;在這種情
况下,即使人爲自己作再多的辯護,也無濟于事。
主,我要以平和的心、向迫害我的人見證天父和你及聖神的臨在。請透過
我每天的福音默想與意識省察,讓我聽見你對我的慈愛教導與鼓勵。哦主!哦
聖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