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周 星期五
瑪5:27-32
主,默想今天的福音,聖史瑪竇領我站在你身邊,聆聽你教導宗徒們有關過團體生活他們須把持的原則。在一個團體中,有人因犯罪並作反見證、而使團體中的其他成員也犯罪時,經再三勸阻,他還是繼續犯罪,團體必須把他驅逐出團體。但在團體中,因我對一位團員的嫉憤或不接納、而迫使他過犯罪的生活的話,我是有罪的。
主,身為社會人,今天從許多方面看來,我過的正是團體生活。我要能規勸行為偏差的同伴,我要能意識到同伴犯罪為團體帶來的反見證與傷害,同時我也要謹慎,不要因我對同伴的心硬與仇視,而把他推入犯罪的坑裡。
主,透過每天的福音默想與意識省察,請教導我在團體生活中,能熱愛並生活出你教導的真理。哦主!哦聖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