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三周 星期五 谷12:28-34

四旬期第三周 星期五
谷12:28-34
主,默想今天的福音,圣史马尔谷领我站在你身边,我看见一位经师前来问你、有关诫命中哪一条是第一条的问题。主,你回答说:“第一条是:……你当全心、全灵、全意、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条是:你当爱近人如你自己。”主,今天权威圣经学者告诉我们说,“全心”指的是我要用我的意志来爱你;“全灵”指的是我要用我的生命来爱你;“全力”指的是我要用我的财富来爱你;“全意”指的是我要用我的心智来爱你。哦主,当那位经师认同你的回答时,你对他说:“你离天主的国不远了。”你一定是挺喜爱那位能由你接受真理的经师。
主,但是你曾说过,不是那些说:“主啊!主啊!”的人能进天国,而是那些成行你父旨意的人。你没有对那位经师说他能进天国,你说他离天主的国不远了。所以,为能进天国,今天我要用我的意志、我的生命、我拥有的财富,以及我的心智来爱你,并以你爱我的爱来爱我的邻人。
主,我知道我今世的生活是在为我的永生做准备;这准备不是空想,只单单的停留在我的理想中,而该是实际的行动。主,愿我在每天的福音默想与意识省察中得着恩宠,使我能以实际的行动来爱你,并爱我的弟兄姊妹。哦主!哦圣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