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八周 星期六
路12:8-12
主,默想今天的福音,聖史路加領我站在你前,聆聽你慈愛的教導宗徒如何宣揚天國。你說,他們要告訴世人:凡在人前承認你的,你將來也要在天主的使者前承認他;凡出言干犯你的,尚可獲得赦免;但褻瀆聖神的人,決不能獲得赦免。你也事先告訴宗徒,當他們因宣揚天國而遭逮捕或審訊時,他們不須思慮該如何為自己申辯,或該說什麼;因為到時聖神必要教導他們、他們應說的話。
主,你在世時,人若出言干犯你,你會指正他們;可是在你復活與升天後,當你由天父為世人派遣聖神,人褻瀆聖神時,他褻瀆的不就是你,他還褻瀆天父;因為聖神是你和天父的神;人褻瀆聖神,人拒絕的是你和天父;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我為自己作再多的辯護,也無濟於事。我要以平和的心、向迫害我的人見證天父和你及聖神的臨在。
主,請透過我每天的福音默想與意識省察,讓我聽見你對我的慈愛教導與鼓勵。哦主!哦聖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