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一周 星期一
玛5:38-42
主,默想今天的福音,圣史玛窦领我来到你身边,聆听你对宗徒们说不要以眼还眼,也不要抵抗恶人,如果有人打他们的右颊,宗徒要把左颊也转给他。
主,今天很少人会这么的做。就连我,当人占我便宜,或伤害我的时候,我也会拒绝受害,我也会反击,以保护自己。但是你这么的教导宗徒,该是有原因的。会不会是当我以不抵抗、不拒绝、不还手、不报复回应伤害我的人时,我所显示的真理是:“我是一个有尊严的人!”主,圣周四夜晚、当你遭逮捕,并被带到大司祭前受审时,站在你身旁的一个差役、因你对大司祭的回答,打了你一巴掌。你并没有反手回击或严加辱骂,相反的,你以言词道出了真理:“我若说得不对,你指证哪里不对,若对,你为什么打我?”他人也许会以欺骗或伤害、使我受苦,但是,我以“真理”回应、所把持的自我尊严,是他人永远无法侵犯或剥夺的。
主,为活出你所赋予我的人格尊严,我要在每天的福音默想与意识省察中,由你学习、当面对“恶人”时,如何的不“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哦主!哦圣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