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周 星期五 玛5:27-32

常年期第十周 星期五
玛5:27-32
主,默想今天的福音,圣史玛窦领我站在你身边,聆听你教导宗徒们有关过团体生活他们须把持的原则。在一个团体中,有人因犯罪并作反见证、而使团体中的其他成员也犯罪时,经再三劝阻,他还是继续犯罪,团体必须把他驱逐出团体。但在团体中,因我对一位团员的嫉愤或不接纳、而迫使他过犯罪的生活的话,我是有罪的。
主,身为社会人,今天从许多方面看来,我过的正是团体生活。我要能规劝行为偏差的同伴,我要能意识到同伴犯罪为团体带来的反见证与伤害,同时我也要谨慎,不要因我对同伴的心硬与仇视,而把他推入犯罪的深坑里。
主,透过每天的福音默想与意识省察,请教导我在团体生活中,能机警如蛇、纯朴如鸽子。哦主!哦圣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