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三周 星期二
瑪18:21-35
主,默想今天的福音,聖史瑪竇領我來到你跟前,聽伯多祿向你提出的一個問題:“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少次?直到七次嗎?”主,你認真的回答了伯多祿:“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接著,你爲我們講了比喻說一個僕人在他的君王寬免了他所欠的龐大金額後,轉身却把暫時無法償還他微少金額欠債的同伴下到監獄裏。主,我能感受當你原諒我,但是我却不願原諒冒犯我的人時,你的憤怒與擔憂。我所顯示的是一顆對你的愛與恩惠無動于衷的心。
主,在我的生命中,也遭遇過我曾以愛心大力幫助的朋友,反過身來毁謗、攻擊我。讓我能寬恕他幷釋懷他對我的傷害的、是我瞭解他是個受困于他孩提創傷的人;就像主、你瞭解今天我在某些方面如何仍受困于我的孩提創傷,你慈悲的接納我、帶領我。
主,所以當朋友拒絕我、讓我感到失望痛苦時,請領我回顧你對我的無數冒犯的寬恕,在感恩中,我願原諒幷接納冒犯我的朋友的限度,幷爲他祈禱、求恩。哦主!哦聖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