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八周星期六 路12:8-12

   主,在今天的福音里,你对宗徒说:“凡在人面前承认我的,人子在天主的使者面前也要承认他……亵渎圣神的人,绝不能得到赦免……有人把你们押送到会堂、官长和统治者的面前时,你们不要考虑要怎样申辩,或是要说些什么话,因为到了时候,圣神必会教导你们该说的话。

   主,宗徒们接受你的训诲,日后一个个即便面临死亡,都在迫害他们的官长和统治者面前承认了你。主,这承认、这勇气以及对你的忠心是来自圣神。

   主,今天我是在每日的省察与福音默想中学习如何过见证你的生活。主,谢谢以圣神光照并指引我的祈祷,好能过忠心见证你的生活。哦主!哦圣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