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九周星期四
谷12:28-34
主,对今天福音里经师向你所提的问题:“诫命中哪一条是第一条呢?”你的回答是:“以色列啊!你要听着!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主;你应当全心、全灵、全意、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条是:你应当爱人如己。再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重要的了。”
主,是的,为能进天国、为能荣享永生,今天我要全心、全灵、全意、全力地爱你,我也要爱我的邻人如同我自己。但是我知道许多时候,我并不完全地爱你,而且当我都不爱我自己时,我更不会懂得如何爱人。主,谢谢你在最后晚餐中对世人所颁布的新命令:你们要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一样。
是的,主,为能全心、全灵、全意、全力地爱你、为能爱我的邻人如同我自己,我知道我要在正视我成长过程中的创伤中、在祈祷与日常生活我所体会并珍惜你对我的爱中,以及在你所赐予我的心灵的治愈中,才能心灵自由地爱你、爱我的邻人。主,我看见你知道我在成长过程中所经历的困苦、所感受的不解与困惑,你因深知我的可怜处境而包容我、接纳我、肯定我、鼓励我、帮助我。主,我也要这样地包容、接纳、肯定、鼓励、帮助我每天所接触的人,把你对我的爱传给他们。哦主!哦圣神!